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),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。
二、奖励指标
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为:
(一)学业优秀奖学金;
(二)学业进步奖学金;
(三)学术创新奖学金;
(四)社会实践奖学金;
(五)志愿服务奖学金;
(六)社会工作奖学金;
(七)文体优秀奖学金。
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(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)可以同时申请、同时兼得,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。
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详见附件2.(厦大学〔2013〕19 号)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。
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详见附件3.太阳集团tcy8722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各项指标数。
三、参评条件
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具体参评条件参考附件2.(厦大学〔2013〕19 号)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1.需提交材料:
1.1附件4: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(仅需电子版)
1.2附件5:太阳集团tcy8722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--修订(仅需电子版)
1.3相关证明材料(仅需电子版)
材料命名方式:七项奖+年级+专业+姓名
2.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:12月11日中午12点截止;
3.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:dzxs@xmu.edu.cn
五、奖学金兼得问题说明
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,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(包括2024上半年校庆期间的校级院级奖学金)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。
六、评审程序
1.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;
2.提交相关材料,班级进行民主评议,学术部进行计分;
3.结果公示。
七、其他说明
(一)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,请各位同学、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,逾期恕不催报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,由此造成的后果,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(二)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,若发现有造假行为,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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